2021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 2024-01-31 04:59:26 |   作者: 普通阀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举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全国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立项建筑设计企业。学校设有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湘瓷学院)、智能装备技术学院、商学院、药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轻工信息技术、轻工设计艺术、轻工装备技术为重点,轻工商贸服务、生物医药为支撑的结构符合常理、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来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隐私信息、上传个人近期1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生成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和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现场确认:请应聘者携带好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一定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交现任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检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_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应聘B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或根据真实的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根据真实的情况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应聘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

  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试教分授课、真实的操作2个环节,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相关知识、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分为主题演讲、案例分析2个环节,总分100分。主题演讲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研判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采取笔试、真实的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真实的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真实的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业务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应聘B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等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事项、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B1”至“B13”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B14”至“B16”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为准,“B17”至“B20”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B21”至“B23”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