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灵韵嘉荫 爱在龙乡”城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文创产品征集大赛

时间: 2024-02-28 08:37:57 |   作者: 公司产品

  原标题:【征集令】“灵韵嘉荫 爱在龙乡”城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文创产品征集大赛

  为展现嘉荫地域特色和文化精髓,传递嘉荫发展理念,提升嘉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对全国公开征集“灵韵嘉荫 爱在龙乡”城市旅游宣传口号及文创产品设计。

  准确地把握住嘉荫县以恐龙地质文化、界江风光文化、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等为代表的灿烂文化和悠久历史底蕴,以及体现嘉荫县的秀丽山川和独特风貌的自然资源,精准把握嘉荫定位,能够反映嘉荫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等发展状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富有激情、具备前瞻性。

  (一)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四季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不包括标点符号)

  (二)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以嘉荫原有LOGO、吉祥物形象、特色产品、民俗文化等资源为基础,创意设计手办作品,单品、系列新产品、农特产品礼盒包装均可,征集的作品应富有市场吸引力,具备批量生产的可行性,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保存、携带或邮递;具有一定纪念性,要求作品主题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具有一定的馈赠、纪念或收藏价值。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品、生活用品、家居摆件、汽车装饰、文具、收纳、玩具、潮玩手办等。

  (二)作品要提交文创产品的图片或设计图扫描件。作品照片格式为JPG或PNG,照片数量4至9张。所提供的照片要求多角度体现作品原貌,有全景、有细节,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设计说明(200字左右)附于设计稿后。

  作品征集后,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组织社会层面网络投票及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评审初选、网络投票、专题征询、公布的方式来进行。初选各评选出符合标准要求的15个作品。在公共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对入选的15个作品做投票评选,并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最后通过“嘉荫有话要说”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全县人民参与投票决定,投票结果作为作品评选参考,最终评选以公布的评定为准。关注公众号“嘉荫有话要说”,第一时间知晓全网征稿赛事!

  (一)每位应征者提交作品数量不允许超出3个,必须对应征作品做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 和创意说明,无作品阐释的视为无效投稿。应征作品请附上应征者个人详细联系方式。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鼓励创新,严禁抄袭。对于侵犯他人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等,一律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作品雷同的按投稿时间确定,先者为获奖者(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依据)。

  (三)应征作品入选后,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做修改和使用。

  (四)所投作品未达到一定的要求的,奖项名额可空缺。如不采用的,结果不另行公布。